在日常生活中,相邻人因相邻不动产权利的行使必然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如果得不到很好的处理,必然会影响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和谐。所以,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有利于发挥财产的效益,有利于增强人们的守法观念,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对于保护相邻人的合法权益,树立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而调解,则是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最理想的方法。
1. 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发生相邻关系纠纷后,如果在涉讼前能达成调解协议,则能免除当事人的讼累,避免产生诉讼成本。如果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则该调解协议的效力等同于判决书,同样能使纠纷尽快了结,节约诉讼成本、时间、精力和司法资源。
2. 有利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实现
调解协议的达成是出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的结果,可以在最大限度上保证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使双方实现“双赢”。相对于强制性的法院判决来说,调解更容易为双方当事人所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也会比较顺利。
3. 有利于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团结
与法院判决相比较,以调解方式处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相邻关系纠纷,不仅可使双方之间的对抗性减弱,而且有利于矛盾的彻底解决。法院判决则有可能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及对抗情绪。这是因为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方法,这就在消除矛盾、解决纠纷的同时,也促进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团结。如果以法院判决的方式解决纠纷,由于纠纷主体一般是相互熟悉、居住多年的邻居,往往不利于纠纷双方关系的修复和弥合。
4. 有利于预防、减少纠纷
调解的过程也是辨明是非、明确责任,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因为调解也是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并依照法律原则解决纠纷,它能使当事人明白自身享有的权利和应负的义务,即可以使当事人知道什么是法律禁止的和不应该做的,什么是合法的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从而加强当事人的法制观念,达到减少、避免纠纷的目的。
还有,警民关系是永恒的话题,怎样处理好警民关系,就像如何处理好鱼和水的关系一样。警察是威严的职业,为了保护人民安全而存在,所以肯定要保留一点冷漠威严。作为人民的你不要气馁,要迎难而上,用自己人民平凡的气质,感动他、感化他,理性对待一切问题。记住一定要遵纪守法,心里一直想着服务好人民群众,这样必然警民关系就如同如鱼得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