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指的是什么?

2024-11-06 20:59: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回答2: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人。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另一个人。例如:吼叫、尖酸讽刺、威胁将对方或小孩杀害、扬言使用暴力、大骂对方愚蠢、侮辱、不实的控诉。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对方行踪、质问孩子是谁的和钱怎么花的?阻止对方探视其亲人、嘲笑、侮辱对方的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对方有外遇、极度忌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对方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对方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4.性虐待:强迫对方进行性行为、逼迫对方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回答3:

回答4:

  1993年12月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的《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中,对妇女的暴力系“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体、心理及性方面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行为,包括威胁要进行这类暴力、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不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人生活中。”

  简言之,此类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它既指肉体上的伤害,例如殴打、体罚、行凶、残害、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也指精神上的折磨,通常表现为以威胁、恐吓、咒骂、讥讽、凌辱人格等方式,造成对方精神上的痛苦,心理上的压抑等。家庭暴力还包括性虐待。

  一、预防、制止家暴

  1、恋爱期间

  恋爱期间,注意观察对方及其父母之间关系。暴力是学来的,有暴力的家庭,其下一代容易表现出暴力倾向,成为家庭新的施暴者。如果恋人未婚就动手打人,为了防止你婚后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最好的办法是理智离开他(她)。

  2、重视婚后第一次暴力事件

  婚后发生第一次暴力事件,绝不示弱,让对方知道你不可以忍受暴力。

  3、随时将自已简单必要的物品(身份证、钱、衣物等)准备好。一旦发现配偶有施暴可能,带着日常用品迅速离开他,避免与对方发生直接冲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暂时回避(比如亲友、妇联等组织)。

  4、心理支持很重要

  如果发生暴力事件,首先要取得亲友及有关组织心理支持。说出你的经历,周围许多姐妹、同事、好友会支持你,有关基层组织、妇联、公安、司法机关会支持你,讨论寻找制止暴力的好办法。

  5、施暴因心理原因时

  如果你的配偶施暴是由于心理原因,应在亲属帮助下,说服其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

  6、注意收集信息

  平时注意收集有关组织的信息和电话号码。如: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电话号码,在遭受暴力时向他们求助。或者拨打110;需要紧急救护,拨打120。

  7、当身体受到伤害后

  当暴力发生后,身体受到伤害,要重视收集有关证据: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收据、受伤部位拍照的照片、血迹衣服、有关证人证言、对方作案工具等。

  二、家暴发生后可采取的救助措施

  1、家暴发生后,受害人可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及时请求居(村)委会、公安机关予以制止。

  3、实施家庭暴力或家庭成员,受害人可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当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5、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控告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回答5:

摧残成员的身体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