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口时不能改名字。户口信息要与出生证明保持一致。
新生儿上户口时必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
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
《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因此,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上过户口后,想改名者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上户口时用的名字可以增加为“曾用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出生医学证明
百度百科-公民变更姓名
百度百科-户口
可以改姓;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你好,如果是新生儿申报户口,在申报户口前,可以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要求更改姓名,然后再办理入户手续。
上户口前可以随便改的,一旦上了户口就难了。
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你和你的孩子做一个司法亲子鉴定,到时候你拿着司法亲子鉴定意见书就可以把小孩直接上在你的名下,当然小孩也可以跟你姓的,也需要居委会的证明,你的户口本,身份证。
答,是可以的,但必须要有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双方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及村部证明盖章说明改性的情况,或小区证明!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填写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