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军人谈恋爱要打报告吗

2024-10-29 01: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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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的。

依据《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

扩展资料:

军人婚姻的相关要求规定:

1、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结婚,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坚持结婚,并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同意,可允许结婚。

2、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回答2:

你的男朋友是不是干部或者高级士官(二级士官以上),如果是战士那是部队纪律规定不允许与驻地的人员谈恋爱的,否则就要收到处分甚至开除军籍。如果不是和驻地的谈恋爱那是不要打报告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结婚与普通百姓一样民政局登记就行了,干部和高级士官必须要打结婚申请,得到政审和批准以后才行。

回答3:

是的。
依据《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
军人打恋爱报告需要女方填资料吗
军人恋爱要打恋爱报告,结婚要打结婚报告,是需要填女方信息的。
需要女方信息,是政审用的,最主要的作用是看女方是不是间谍。当然,也是约束军人本身,填了你的信息,你就是受到部队认可的军嫂或未来军嫂,假如有政治部人员看到他和别的女孩在一起表现亲密,会有人帮你收拾他的。
军队允许正常男女关系,但是不允许乱搞男女关系,这也是保护女方的一种措施。
当然,现在如果不是敏感岗位,专门去查你的可能性基本没有了,基本上流于形式,而帮你看着他,不让他乱和别的女孩约会反而是重点了。

军人婚姻的相关要求规定:
1、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结婚,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坚持结婚,并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同意,可允许结婚。
2、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回答4:

没有军区教员,军校才有教员,你说的他就是基地训练学兵的士官,没有干部谈恋爱要打报告的说法除非你准备结婚,没有不许和大学生谈对象的说法,他这样说估计不到3级士官不许谈驻地对象.军区基地本来管理就很宽松,即使是排长也不用象你说的打电话都不许,发短信偷偷的.明显连老士官也算不上,最好别谈了,基地发现马上让你们断的,如果他是干部正大光明带你到部队吃饭住宿,介绍给领导,我们这里谈大学生的干部多了去,谁打报告呀?军校教员更是随便打手机打电话,谁管呀.

回答5:

不仅要打报告申请,而且还要严格限制在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才可以结婚,否则,不经批准结婚并怀孕,军人一方将受到严肃和严厉的处罚。即使满足了年龄要求,也要有准生证才能怀孕和生育。同时结婚前,部队政治部门要对女方进行政审,如果是保密的部队,就更要严格审查女方的情况。跟兵哥哥谈恋爱的女孩,往往都是为了追求某种强烈的刺激,而不考虑未来家庭生活是否可行,特别是不考虑军人是一个无法估计家庭的职业。所以,这种女孩在上床方面很快就会同意对方的勾引,甚至还会主动勾引对方,因为她们太想要强壮的男人的.......。这个时候,一个男人很容易就可以利用某些所谓的“保密、打报告”等借口,将女方甩开或者拖延合法化的结婚时间。最后达到玩弄后甩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