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单位都有自己的制度,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就可以,我觉得你如果想继续在这家机构干下去就接受吧!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你单位的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如果你能忍则忍,不要以小失大,如果是在不能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觉得这样也不妥,你可以拨打12333投诉电话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