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登陆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看一下关于展期的说明,有要求,给你看下。我也是准备办展期的。三、贷款展期
贷款毕业生在校期间考入研究生或专科升入本科教育(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如果需要展期,可按学制年限申请展期。研究生和专升本阶段学习毕业后,开始自付利息。贷款展期的办理程序将按照河南省统一要求进行。准备申请办理贷款展期的学生可在9月登陆院学生处网页查询相关信息,并下载《展期申请表》进行办理,贷款展期办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
申请办理贷款展期的学生须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1份;
2、研究生(或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2张;
3、身份证复印件(A4)2张;
4、《展期申请表》(必须有考入学校及办理人意见,并加盖录取院校签章)1份。
贷款展期可本人回学校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考虑到多数同学都在洛阳以外甚至河南省以外的院校攻读学位,为减轻办理展期同学的经济负担,办理展期也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最好是特快专递,确保信件的安全和及时)进行办理。但是,要求邮件必须在9月30日前寄到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件寄出后,办理学生要及时与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确认是否收到邮件。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按照相关程序,给贷款同学办理展期手续。
办理贷款展期后,国家将按照其相应学制进行贴息。贴息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至研究生(专升本)毕业当年的6月30日。逾期没有办理的,第二年办理,其展期贴息时间按毕业当年考入研究生或专升本的12月20日起贴息至研究生(或专升本)毕业当年的6月30日;考入研究生(或专升本)当年7月1日至12月20日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支付,财政不再贴息。
办理地点:东校区办公楼239房间,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贷款政策是国家的,只要你条件符合就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