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已经违反我国的法律,涉嫌酒驾和逃逸,建议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一男子夜晚开车撞上隔离护栏,选择弃车逃逸。昨日,据城区交警中队民警介绍,该名男子因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被警方行政拘留3日、罚款1000元、记12分。
据悉,4月9日凌晨3时44分,城区交警中队接到110指令:城中派出所旁边,轿车撞在电线杆上,人已离开现场。中队立即派人前往现场。民警在现场发现,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撞坏隔离护栏,车已不能行驶,现场一片狼藉,驾驶员已不在。经调查,民警发现,车主胡某有重大嫌疑。第二天,胡某来到中队投案,对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 4月9日下午5时30分许,胡某下班后打车前往市区北海路某饭店,期间喝了一瓶1斤装的青岛纯生啤酒。晚上8时30分许,打车前往学校接女儿。晚上11时40分许,胡某接到施某某电话。胡某驾驶自己的黑色别克从家里出发。
沿丝绸路行驶时,微信响了一下,提示有新消息,胡某左手拿起手机看微信内容,右手扶着方向盘,分神的一瞬间,方向发生了偏移,一下子撞到了路上的隔离护栏。事故发生后,胡某想到自己是酒后驾驶,怕被交警查,就弃车离开现场。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深夜酒驾撞坏护栏 海门男子逃逸次日投案自首
首先你要确定警察有没有和你接触,或者给你进行酒精检测。如果没有检测,而是看到你跑了没抓到你,那就比酒后驾驶轻许多,最多算违章停车,危害道路安全等罪。反正就是死不承认酒驾,不要签字确认。随便按别的罚都可以,问你为什么跑,就随便编呗,看到警察就害怕,小时候看到警察抓人留下阴影了,看到警察就晃了,怎么无赖怎么说,明知道假话也没办法。
这就是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的情况,你人跑了,但是车被人家扣了,虽人跑掉了直接怀疑你酒驾,也是说得过去的,要不你跑什么,只有主动去处理可能情况要好些,要不等人家找上门来处理,你可能也没有什么好果子吃,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你不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么,那你驾照是怎么取得的。哎,扶你了
报警说车丢了只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先让家人和交警队联系一下说本人有急事出差了,人没被逮到什么事都好说,最多吃张违法停车的单子加上拖车费和几天停车费
一、酒驾的概念: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79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 二、酒驾的处罚规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