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个月的2号-15号在小市的一家信息公司上班的,当时因为个人原因申请了辞职。得到批准后正式离职的

2025-01-08 13: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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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的目的是为了拿到工资,所以建议跟主管好好沟通,注意态度和口气,希望对方能够给你一个发工资的期限。如果你判断对方是故意拖欠你的工资, 那么你需要收集你在那里上班的证据,以下内容都可以成为证据:

  1. 通知你入职的通知函;

  2. 在职的同事证明

  3. 工作安排或者其他公司发给你的邮件;

如果以上证据都没有,那么可以跟你主管沟通工资的时候,通过电话录音或者当面录音,通过沟通的内容,来证明你跟他们公司有过雇佣关系。

 

掌握证据以后,就可以跟你的主管或者老板继续沟通:

  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如果去告他需要发双倍工资(估计跟其他人也没有签订)

  2. 没有缴纳社保也是违法行为,如果去告他,需要补交社保,如果情况严重,还会被罚款。

  3. 拖欠工资也是违法行为

把这些事实让他知道你懂劳动法的,最好能够把工资发给你,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实在沟通不行,那最后一步才去劳动局投诉。(最好是不要走这一步,钱不多,事情挺麻烦,还影响心情)

 

最后祝你尽快找到新的理想的工作。

回答2:

那就不好办了,看多少工资吧,少的话老板也不会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