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3.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4.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5.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
6.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重点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7.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一、优惠类政策
税收优惠: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用水用电优惠:
1、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
2、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二、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具体项目的申报还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些不同。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根据财政部去年年中发布的《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支持力度。要求在试点阶段,主要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对个别流转耕地面积较大的,也可以在项目区域范围以外单独立项扶持。降低合作社等申报主体成立时间和单个项目治理面积等“门槛”,简化项目申报程序;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扶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照谁申报、谁实施、谁管护的原则,将项目建设和管护权一并移交;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财政资金除用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可对育秧设施、粮食晾晒烘干设备、仓储物流、农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进行适当补助。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农民合作社特别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有和管护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跟踪试点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建立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成果长期发挥效益。
鼓励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贷款、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取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贷款,中央财政予以贴息。拓宽融资渠道,除政策性银行外,把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也纳入贴息范围。允许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补助、自筹资金“三位一体”、贷补结合方式,吸引金融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
三、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
另外,在专项扶持类方面,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有扶持。国家农发办在《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的意见》规定,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申报实施面积,原则上农民合作社试点项目平原地区不低于5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300亩,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每亩土地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1500元/亩。
在产业化项目的扶持方面,国家农发办68号文件对项目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原则上要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主要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财政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依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各地采取“先建后补”的管理方式。
但是,对申报项目的合作社也设立了相应门槛: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持续经营一年以上,财务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
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的扶持资金力度大,覆盖范围相对较小,需要在项目通知后申报争取。我国专项扶持里涉农项目比较多,比如: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单笔贷款不低于100万,不高于6000万。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资金80-160万。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项目,扶持资金20-80万。“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左右。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100-300万,合作社50-150万。
四、农产品流通政策
鼓励和引导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超市、高校食堂、农资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供)销衔接。
五、人才支持政策
从2011年起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每年培养1500名合作社带头人。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鼓励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办合作社。
如果不够,还可以看看国家农业部的网站,或者 http://xixia.nynews.gov.cn/shijiehe/zc/nyjs/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3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详细解读了30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即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3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详细解读了30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即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 一号文件主题选定加强农业基础建设针对性强 作为“三农”问题的专家,陈锡文已经连续5年出席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解读近5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主题为什么确定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陈锡文对此有详细解释—— 尽管当前农业形势发展很好,但还面临很多深层问题,最突出的是农业基础不够牢固。要保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又能促进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就必须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建设,在有限的耕地面积上不断提高单位面积产出,提高效益。 “在当前经济快速增长,社会结构在加快转型,利益格局在发生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还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陈锡文解释说,自然环境的制约日益严峻,农产品供求表现出一种总量趋紧、结构情况上升的态势,受国际市场的影响也日益加大,农业基础性建设投入不多,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能适应农民当前的需求,这些矛盾比较突出。 “正是围绕这些问题,中央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把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作为2008年农业农村工作的主题。”陈锡文表示,一号文件内容相当丰富,既强调了生产和发展,点出了生产、发展的核心问题在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又加强了农村各方面的基础工作,保证农村经济社会能够顺利地发展。 近5年的5个一号文件形成农业政策新体系 陈锡文说,从2004年至今,中央已连续发出五个一号文件,初步形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时期的新的农业和农村政策体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概括为“三个明显”和“三个调整”:财政支农资金、国家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增量,都要明显高于上年;调整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费的使用方向,调整国家贫困县公益性、生态性建设项目的地方配套比例。 二是继续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主要措施是“四个增加”:增加对农民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 三是强调提高农村生产和农村生活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对农民提供技术服务,以及经营环节、流通环节的各种社会化服务,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的信息服务,同时着力培养农村的各种人才。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的完善。 四是强调加强农村体制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进一步使农村的经济体制和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还强调加强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保障农民能够行使合法的民主权益。 农村改革将突出四项任务 陈锡文说,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农村改革30周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对农村改革工作的重点部署主要有四个方面: 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各地开展了对乡镇机构改革的试点工作,重点是围绕着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精简机构和人员。经过几年试点,目前全国已有一半以上乡镇进行了改革,中央正在总结各地的经验,以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国已有超过7亿亩(大约占全部集体林地的30%)集体山林实行了林权制度改革,基本上都实现了家庭承包经营。中央要求在改革试验的基础上今年全面推进这项改革。 进一步深化农村的金融体制改革。中央要求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的运行机制。今年农村金融改革方面还有两个突出的亮点:一是进一步放宽对中小金融机构进入农村的门槛;二是进一步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 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国务院有关方面已经对目前农村在义务教育方面的债务进行了调研,并研究制定了在中央补贴和鼓励下加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乡村债务的具体办法。这个办法将在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会实行。 突出强调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陈锡文对此表示,土地制度问题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一号文件中有很多政策性要求,主要围绕着严格保护耕地的基础上,进一步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同时,中央也要求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发育、完善和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适应农村发生变化的新情况,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 陈锡文表示,由于工业化进程、城镇化进程的继续推进,需要占用部分耕地。近几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占用耕地的建设每年大约是280万亩。同时,对于所有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都提出了明确的耕地补偿要求,必须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垦或者整理出耕地,对占用耕地进行补偿。对此最重要的是要把握两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政策办事;必须强调集约和节约使用土地。 据陈锡文介绍,去年国务院责成国土资源部开展对违法占用土地的百日行动。通过这项行动,国土资源部清查了全国近三万起违法使用土地的现象,涉及到的土地大概有100万亩,有关方面正在进行依法清理和处理。
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一是加大对农业的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方面的投入,降低农民的经营成本。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直接补贴。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这四项补贴今年预计将增加到1200亿元左右,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3.2亿元。
三是提高政府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水平。每斤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格比上年提高了0.13元,早稻达到90元/百斤,中晚稻92元/百斤。
四是增加政府的储备。减少市场的流通量,使供求达到平衡,从而使价格处于合理的水平。同时鼓励商业、企业、加工企业增加商业性的储备。
五是合理调控进出口,保证国内粮食的供求平衡。
六是大幅度提高了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七是落实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对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进一步界定清楚,并且保障其权益;对承包地地块的确权、登记和颁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
八是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支持企业多留用农民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
九是继续落实生猪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扩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实施范围。继续落实奶牛良种补贴、优质后备奶牛饲养补贴等政策,实施奶牛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着力扶持企业建设标准化奶站,确保奶源质量。
一、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二、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
三、支持粮棉主产区发展经济。
四、积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五、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六、积极发展乡镇企业。
七、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科学技术。
八、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九、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
十、集中力量打好扶贫开发的“攻坚战”。
十一、切实保护耕地。
十二、坚持不懈地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