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出租的土地被国家征收甲乙方怎么算补偿?

2025-01-27 08: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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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村集体来说,你仍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在土地被国家征收的情况下,相关的征地补偿款应当属于你,而你与承租人之间是另一个法律关系,因国家征地是解除租赁合同的正当理由,所以你们的租赁合同解除,解除合同后,你应当给承租人适当的补偿,而且一般只限于直接利益损失补偿,主要包括承租人投资的剩余部分,即将全部投资分配到17年中,由你补偿尚余15年的,也包括承租人多付的租金。

回答2:

《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因国家征用土地是行政行为,也是不可抗力的情形,可以解除合同。至于补偿款按照国家补偿项目计算,该租赁地上的青苗以及地上投资设施的补偿部分归承租人,其他,如地皮款以及生活安置款部份是归你所有的。

回答3:

你对该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现国家征收该土地,剥夺了上述权利,因此对上述权利的享有者进行补偿。

你通过租赁合同将该土地上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出租给承租人,为期17年,那么这一期间的这一部分权利归属于承租人,承租人有权获得这部分补偿,其余部分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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