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行全程所需时间比为 10∶(10-4) = 5∶3 ,路程相同,则速度和时间成反比,可得:甲乙的速度比为 3∶5 ,即:乙的速度是甲的 5/3 倍;已知,两人的速度差是每小时5千米,即:甲每小时比乙少行 5 千米,可得:甲每小时行 5÷(5/3-1) = 7.5 千米,乙每小时行 7.5+5 = 12.5 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