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在山东青岛,35岁的张瑞敏被派到一家濒临倒闭的电器厂当厂长。他是所谓的“老三届”,中学毕业之后就进入工厂当工人,后来又调进青岛市家电公司工作。他当时对管理根本就没什么认识,在他的印象中,“所有干的事都可能是假的”,“上级假装给工人发工资,工人假装工作”。有一年,他还在工厂当工人,全国开始轰轰烈烈地搞一个“推广华罗庚的优选法”运动,工人那时对“推广”感到很新鲜,有的也想在实践中搞一些,但它并不是一个可以立竿见影的东西。由于当时上级要求“必须马上出成果”,结果贯彻没几天就开始统计“成果”了,后来还组成了一个锣鼓队到车间里去宣传有多少多少项成果。当时工人就感到像演戏、开玩笑一样。
对这种形式主义已经深恶痛绝的张瑞敏,当然不喜欢自己管理的工厂还在这条老路子上继续走下去。他去的这家“青岛日用电器厂”是一个年份久远的烂摊子,它早年是一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后来过渡成集体性质的合作工厂。在很多年里,它生产过电动机、电葫芦、民用吹风机、小台扇等等,最近几年则开始生产一种名为“白鹤”的洗衣机,由于外观粗糙,质量低劣,一直打不开销路,工厂的资产与债务相抵还亏空147万元。在张瑞敏上任前,一年之内已经换了三个厂长,当时他是家电公司的副经理,如果他再不去,就没人去了。很多年后,他回忆说,“欢迎我的是53张请调报告,上班8点钟来,9点钟就走人,10点钟时随便在大院里扔一个手榴弹也炸不死人。到厂里就只有一条烂泥路,下雨必须要用绳子把鞋绑起来,不然就被烂泥拖走了。”
为了整治工厂,张瑞敏上任后就制定了13条规章制度:
1、不准在车间随地大小便
2、不准迟到早退
3、不准在工作时间喝酒
4、车间内不准吸烟,违者一个烟头罚500元
5、不准哄抢工厂物资
6、不准打架
7、不准骂人
8、不准浪费粮食
9、不准乱停车
10、不准扎堆聊天
11、不准损坏公物
12、不准用工作电话办私事
13、不准工作时间外出
张瑞敏刚到海尔的时候,海尔还叫海尔冰箱厂,产品质量不好,员工素质也不高,于是张瑞敏便制定了十三条厂规,分别是:1.不准在车间随地大小便2.不准迟到早退3.不准在工作时间喝酒4.车间内不准吸烟,违者一个烟头罚500元5.不准哄抢工厂物资6.不准打架7.不准骂人8.不准浪费粮食9.不准乱停车10.不准扎堆聊天11.不准损坏公物12.不准用工作电话办私事13.不准工作时间外出。
不准在车间随地大小便
“不准迟到早退”
“不准在工作时间喝酒”、
“车间内不准吸烟,违者一个烟头罚500元”。
“不准哄抢工厂物资”
不准打架
不准骂人
不准浪费粮食
不准乱停车
不准扎堆聊天
不准损坏公物
不准用工作电话办私事
不准工作时间外出
禁止在车间大小便这样的规定现在听来确实有些不可思议,但张瑞敏刚刚接手海尔时,海尔的管理真的是一塌糊涂,还欠了好多的债,于是张瑞敏才制定了有名的十三条厂规,即:不准在车间随地大小便、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在工作时间喝酒、车间内不准吸烟、违者一个烟头罚500元、不准哄抢工厂物资、不准打架、不准骂人、不准浪费粮食、不准乱停车、不准扎堆聊天、不准损坏公物、不准用工作电话办私事、不准工作时间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