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主要看经常居住地,收入来源地是其次,但如果是上大学,回到农村的可能性也小,可预期的收入来源地也是城镇。因此我认为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应按城镇标准予以计算。我是武汉的韩飞律师,目前在江岸区办公,可代理武汉市范围内的案件。
人没有贵贱之分,生命更没有,更不能因为户口的不同,来执行不同的标准,动车事故的赔偿标准难道区分城镇和农村了吗? 生命是无价的。每个人不尽要珍惜自己的生命,更要珍惜他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