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进 请帮我解决一下房产继承的问题

2024-12-12 23: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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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奶奶的遗产(如果你爷爷已先于你奶奶去世了的话),那么就由四个儿女平均继承的,象你说的情况,确是由你父亲与姑姑平分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你父亲虽然没有先于你奶奶去世前去世,却是在她的遗产处分之前去世了,所以按法律,应该是由你们(你父亲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另一半是你姑姑的,她仍健在就自然归到她名下的了。不用特别去公证,法定遗产分割程序而已,走完这处程序,原本属于你父亲的遗产就会变成你的了(如果你是独生子女的话,要是还有其它兄妹,要平分),你母亲反而是没有份的(这点好象跟婚姻法的精神有一点点不一样,可能更注重中国传统吧)。

回答2:

房产继承的过户要先去公证处办继承公证。
应该由你爸那一半房产办为你爸去世,由你代位继承。因为是你爸继承你奶奶的遗产,所以是你代位,而不能由你母亲代位继承。
公证的时候要你两个伯伯写一个书面的放弃继承的声明。然后你和你姑姑拿到公证书之后就可以去办理房产的过户。

回答3:

因为你的父亲是在你的奶奶去世后才去世后的,所以属于转继承而不是代位继承,因为代为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再由其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继承,而你不是。转继承与代为继承不同在于转继承中你和你的母亲都享有继承权。而你说的一半房产怎么过户,这种情况一般是由其中一个人获得房子,而给另一方的折价补偿,没有一半房产过户的说法。如果你和你的姑姑约定双方共同拥有这套房产,并不折价分割,可以将你们三个的名字都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这样也是可以的
如有帮助请采纳!

回答4:

可以双方协商好,要房产的一方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即可。然后你姑姑出示放弃继承的协议,你即可办理过户。

回答5:

你父亲这一半属于你和你母亲,如果要给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放弃继承。这些都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包括你大伯二伯也要到公证处办理手续,还有你姑。具体咨询你所在的公证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