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提单里面都要填写哪些内容,注意事项是什么?

2024-12-16 18:43:4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海运提单由于不同国家,不同的船公司而有所不同,但其内容和项目基本一致,主要包括:
  1.承运人(CARRIER):提单上必须表明以轮船公司身份注册的承运人,以防欺诈,否则银行不予接受。
  2.托运人(SHIPPER):即发货人,信用证方式下为信用证受益人,托收方式下为托收委托人。
  3.收货人(CONSIGNEE):按合同或信用证规定。
  4.被通知人(NOTIFY PARTY):信用证方式下按信用证规定填写,托收方式下一般
  为托收的付款人。因承运人凭该栏提供的内容通知其办理提货,故一定要有详细的名称和地址。若信用证未规定明确地址,为了保持单证一致,可在正本提单中列明,但要在副本提单上写明详细地址。
  5.船名、港口: 转船 直达
  PRE-CARRIAGE BY: 第一程船船名 空白
  PLACE OF RECEIPT: 船方收货的港口 空白
  OCEAN VESSEL VOY. NO.: 第二程船船名 船名
  PORT OF LOADING: 转运港 装运港
  PORT OF DISCHARGE(DESTINATION):卸货港 卸货港
  PLACE OF DELIVERY: 最终目的地 与卸货港同则空白
  发生转船的情况,有时在PORT OF LOADING、PORT OF DISCHARGE栏内正常填写,在卸货港后或提单空白处加注 “W/T ××中转港口”, W/T即WITH TRANSSHIPMENT AT 。
  若信用证规定按“中国港口”时,则要填实际装货的港口;信用证若有两个以上卸货港,,只能选其一;若信用证规定卸货港后有“IN TRANSIT TO ××”,则只能在托运人声明栏或唛头下方空白处加列,以说明卖方只负责到卸货港;卸货港应填写货物卸下最后一艘海轮时的港口名称。
  6.唛头(MARKS):若双方约定或信用证规定了,按规定,否则由卖方自定。若无唛头应注明“N/M”。
  7.包装种类与件数(NO.& KIND OF PACKAGES):单位件数与包装都要与实际货物相符,并在大写合计数内填写英文大写文字数目,若有两种以上不同包装单位,应分别填写,再合计。散装货,只填IN BULK ,大写栏可留空不填。
  8.商品名称(DESCRIPTION OF GOODS):按信用证规定,并与发票等单据一致,若货物品名较多,可用总称。
  9.毛重和体积(GW & MEAR):若信用证无特别规定,则只填总毛重和总体积。毛重包括货物的毛重和集装箱的皮重,若为集装箱货,体积则按集装箱计,一般一个20尺的集装箱体积为67CBM
  10.运费支付(FREIGHT & CHARGES):按信用证规定,一般有两种:PREPAID COLLECT
  11.签发地点与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地点一般在装运港所在地,日期按信用证要求,一般要早于或与装运期为同一天,要避免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12.承运人签章: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才有效。若信用证要求手签,也须照办。
  13.提单签发份数(NO.S OF ORIGINAL B/L):信用证方式下按信用证规定,可是一份、也可是两份、三份。
  14.提单号码(B/L NO.):在提单右上角,主要是为便于联系工作和核查。

回答2:

货代提单相对于船东提单的要求就松些:品名,件重尺 确认准确后就行,所谓的截单后其他信息如有更改的话不会产生费用,产生的话就是货代多收的。
你要填的就是:SHIPPER ,CNEE ,NOTIFY ,POL,POD,MARKS AND NO. DESCRIPTION OF GOODS ,QUANTITY,G.W ,MEARUMENT.

回答3:

提单里主要显示发货人,收货人,货描,件重尺,船名航次,起运港,目的港等,需要注意的是在核对提单的时候一定要认真,不然改单费现在好贵的300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