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出现犯罪结果就构成犯罪既遂,这句话是否正确,为什么?

2024-12-21 16:02:1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是所有犯罪既遂都必须出现犯罪结果,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
  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
  2、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
  3、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
  4、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例如我国刑罚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只有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

回答2:

这句话显然不正确。 犯罪里有一种危险犯,也就是说,不论出现犯罪结果没有,只要某些行为出现了足以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就是犯罪既遂。这种情况比如说放火罪, 不要求必须烧毁啥东西,而是要求放火行为足以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如果这个时候物品脱离点燃物质独立燃烧则构成既遂,不看烧死多少人。

还有一种情况,AB两个人没有共谋分别向一个人开枪(都想打死这个人),这个人只是被一颗子弹击中死亡,无法判断是谁的枪里打出来的。这个时候,因为AB两个人都开枪了,属于实行行为。既然犯罪实行,那么只存在三种情况,一是既遂。但这个时候谁也不能判定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不能判定是谁打死的。 则只有在未遂和中止的情况里选择。 没有中止,则AB都是未遂。 这种情况下,犯罪结果出现了,但两个人都不是犯罪既遂。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但我举得第二个例子是正确的,今年司考的指南针就是这么讲的。 对于第二个例子来说已经出现结果,不能确定两个人谁和结果有因果关系。则不可能时既遂啊

回答3:

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但是到了出现犯罪结果的时候,肯定已经构成了犯罪既遂,因为除了结果犯之外,其他的犯罪不需要出现犯罪结果已经构成既遂。

回答4:

不正确,有很多罪不是结果犯~~~比如行为犯,危险犯~~~二楼说法明显错误,此种情况属于“无意思联络的共同犯罪”,根据“具体符合说”,两人都想被害人死,两人都开枪了,而被害人死了,说明犯罪目的已经达到,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回答5:

上楼对第二种情况的说法,不对,既然两人都想打死这个人,那么,即使,不能查明到底是从谁的枪里打出来的,这两人都会被判故意杀人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