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租房期间,房子漏水把楼下住户天花板弄坏了,以及燃气热水器自然损坏,该房东赔偿还是我来赔偿?

2024-12-22 21: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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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1问题 房子漏水把楼下住户天花板弄坏了,以及燃气热水器自然损坏,该房东赔偿还是我来赔?
签合同目的就是为了互相约束,更何况租房合同中对我和房东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划掉了,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七)房屋维修责任;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既然当初在合同中没有明确写明,就可以依据此条拒绝赔偿,更何况不属于你故意破坏造成此事故,更何况房东隐瞒多年漏水注意事项,所以更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第2问题 房子漏水和热水器自然损坏是谁的责任?该谁来维修?
a你只要证明房子漏水不是因为你故意破坏造成就无需承担责任。
b 楼下热水器损坏,前面楼下住户不是明确说明 厨房天花板漏水严重嘛,至于卫生间热水器损坏必须拿出强有力的关联证据,证明是由于这次漏水事故造成,更何况热水器已经超过报废年限,就更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c让房东去承担责任,你无需拿出什么法律条款,惟强调当初合同没有写明承担维修责任,更何况多年维修没有达到国家维修标准。

第3问题 如果是房东的责任,是哪条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详见网址 http://baike.baidu.com/view/7268.htm

问题补充;由于性格原因没有能力买房, 我现在在天津开发区也属于 租住别人房屋,在电视机坏、洗衣机坏情况下,就是按照合同拒绝支付维修费用,最后由房东承担维修费用,说这些就是为了强调,维权道路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可以百度hi给我留言,或者拨打我电话(通过百度搜“京白晓舞"可以找见)。
“民间维权人士”和你并肩作战。

回答2: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你的情况,房子漏水属于房主的责任,热水器属于自然损耗,你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回答3:

房东责任
你不用管
最多不要押金 走掉就是
基础设施都该房东管 除非你使用不当 如忘记关水龙头什么的
热水器已经报废 还要你负责
搞笑 什么都有个折旧 吧
按照房东逻辑 不是永远不用管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