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机构、机关、个人违法行使职权(注意是职务行为,否则只能由具体行为主体或个人承担责任),造成本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害的,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如果是上述主体合法行使职权(比如警察紧急情况下征用个人物品致使物件受损的)的,承担国家补偿责任。
上述属于行政法的内容。
需要向作出具体行为的国家机关申请赔偿,该机关不赔偿的,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是归因于国家的原因(国家政府、授权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他国或者国际组织交与支配的组织、特殊主体如国家主席以个人名义从事的行为),对外违反国际义务或者国际罪行的,同时不具备排除犯罪的事由(如受损方自愿、危急状态、不可抗力、意外事故、对抗与自卫)的,国家承担责任。属于国际法的范围。
我国有本《国家赔偿法》那里很清楚 如果是国家和国家之间那就是国际法上的问题咯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