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按办学方式分为两类: 一是学历教育项目,必须通过统招考试,填报志愿,毕业后分别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一是非学历教育项目,无须填报志愿,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入学考试即可。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万豪劳伦斯坦瓦格宁根大学(原荷兰劳伦斯坦国际农学院)合作举办园艺专业非学历项目) 注意:就读非学历教育项目的,若该项目未能获得教育部审核认证,即不能承认该项目所获学历。
中外合作办学指的是,海外教育机构和中国教育机构在我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人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院校通常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
办学方式一般有两种
1:是学历教育项目,必须通过统招考试,填报志愿,毕业后分别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这个我们称之为计划内。
2:是非学历教育项目,无须填报高考志愿,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举办的入学考试即可。在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修得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所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这个我们称之为计划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