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施工单位按正常程序提出报验,建设单位组织勘探、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共同进行验槽。
验槽的主要内容:
1、根据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标高、边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底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是否已挖至地基持力层。
3、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4、检查基槽内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墓穴、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5、对发现的地基问题形成处理方法,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验槽是为了普遍探明基槽的土质和特殊土情况,据此判断异常地基是否需要进行局部处理:原钻探是否需补充,原基础设计是否需修正,对自己所接受的资料和工程的外部环境进行确认。基坑验槽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扩展资料:
验槽的方法以观察为主,辅以夯、拍或轻便勘探。
观察验槽应重点注意柱基、墙角、承重墙下受力较大的部位。仔细观察基底土的结构、孔隙、湿度、含有物等,并与设计勘察资料相比较,确定是否已挖到设计的土层。对于可疑之处应局部下挖检查。
夯、拍验槽是用木夯、蛙式打夯机或其他施工工具对干燥的基坑进行夯、拍(对潮湿和软土地基不宜夯、拍,以免破坏基底土层),从夯、拍声音判断土中是否存在土洞或墓穴。对可疑迹象,应用轻便勘探仪进一步调查。
轻便勘探验槽是用钎探、轻便动力触探、手摇小螺纹钻、洛阳铲等对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的土层进行勘探,或对上述观察、夯或拍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探查。
机械成孔的桩基,在施工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就应判明桩端是否进入预定的桩端持力层;泥浆钻进时,应认真判明预定的桩端持力层是否已经达到。
人工成孔桩,在桩孔清理完毕后进行。对摩擦桩,主要检验桩长;端承桩,主要检查的是进入持力层长度、桩端直径。在混凝土浇灌之前,应清净桩底松散岩土,检验桩身的垂直度。对大直径桩必须做到每桩必验。检验的重点是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桩端直径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验槽
首先施工单位按正常程序提出报验,建设单位组织勘探、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共同进行验槽。
验槽的主要内容:1、根据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标高、边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底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是否已挖至地基持力层。3、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4、检查基槽内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墓穴、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5、对发现的地基问题形成处理方法,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所有建(构)筑物基坑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基坑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施工单位召集,由总监工程师组织会议,施工五方主体(建设、施工、设计、地勘、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验槽的过程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1)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2)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4)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及技术人员到场;
以下几种情况无法验槽
(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5)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推迟验槽
(1)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2)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3)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