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辞掉试用期的老师工作,或者不再参加公务员政审和高档——两条路只能选一,而且应该果断地选一。脚踩两只船的结果可能使自己另一个也得不到,危险啊!
对学校来说,你欺瞒领导,可能推迟转正甚至取消编制;对于公务员考试的一方说,你弄虚作假,隐瞒就业状况,可能会取消录用资格。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不可能录取。
因为任何公务员录取简章上都会明确说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试用期人员不得报考。
况且你学校和报考单位还同属一个县,分秒钟就可以查出你在其中玩的猫腻。趁着政审还没开始,主动到县人事局说明情况,他们也好递补第二名。不然,你等着背处分吧,同时,学校肯定以后给你穿小鞋云云,不说了。
看来你没有按规定办事。如果现在开证明有用的话你就去开证明;若没用,你就像楼上说的去人事局说明情况。不知道你试用期什么时候到,那个时间与政审和成功调档的时间是否存在时间差?
就不就业没有问题,问题是学校能否给你档案!所以,这事情,必须告知学校!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你不懂?! 问问自己想要哪个 然后坚持下去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