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有:
(一)拟订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参与起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相关规章、规程、安全标准,按规定拟订煤炭行业规范和标准,提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
(二)承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责任,检查指导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对地方政府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煤矿整顿关闭,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煤矿安全生产准入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四)承担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六)负责发布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全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危害情况,组织或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七)负责煤炭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工作,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
(八)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九)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工作,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煤炭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十一)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1999年12月,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国家煤炭工业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00年11月7日,总理朱镕基签署第296号国务院令,发布《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划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实际上主要就是三件大事,一是日常安全监督、安全检查组织、安全布控覆盖24小时,多下井跑现场的狗腿子。二是三违查处,轻微小事故或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隐患统计上报等,找找老百姓的麻烦,相当于打手。三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跟上级煤监等单位接口,喝喝酒找找人,联系感情,俗语溜沟子。
1、全面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公司所属企业依法合法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基建工程质量及有关规章制度。
2、推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督促所属单位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工作,指导“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3、负责矿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监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奖惩、事故责任追究等有关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并提出安全管理和改革的建议。
4、负责矿井安全目标考核体系建设,组织制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提出考核意见。
5、负责督促所属单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并对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评比、考核、验收工作实时监督。及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建议。
6、负责矿井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建设,督促、指导所属企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并对用于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进行监督、考核,努力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
7、负责矿井职业健康体系建设,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档案。
8、监督检查各单位严格按核定的能力组织生产施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施工。
9、负责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工作,督促企业安全技术改造。
10、负责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建档,组织进行或配合各级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单位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11、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监督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2、负责监督煤矿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
13、负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课题、难题的科技攻关,负责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新的安全科研成果,科技兴安,增加安全防护科技含量。
14、负责工程项目环保、水保“三同时”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积极落实环保、水保各项工程技术措施,以防各类环境事件(事故)的发生。
煤矿安全科主要是井下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掘进巷道的安全,通风供电的安全,采场采掘的安全……
安全监督、帮助矿工提高安全知识,保护意识、等好多细节,
煤矿安全科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分管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煤矿企业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和实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煤矿中长期的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实施。
四、参与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管理,对安技措工程进行检查、落实。
五、负责监督检查奖惩制度的执行。参与安全奖励资金的管理使用。
六、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四定”措施,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直至整改解决。
七、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和职工健康档案管理,对煤矿新建,改扩建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严格按制度执行。
八、监督检查煤矿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选型使用。 九、参与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划及具体实施细则,并落实实施定期检查验收。
十、参加本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组织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人员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十一、做好本矿安全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办理上岗证件工作,监督检查其持证上岗情况。
十二、定期分析本矿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十三、参与本矿重大工程项目的技术论证,采区及工作面设计,重点单项工程作业规程的审查。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安全技术审查。参与各项目工程建设和建成移交验收工作。
十四、参与煤矿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重大安全技术措的施编制和审查,并检查落实实施。
十五、协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