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交易纳税的问题,鄙人有自己的理解:
①为了解决十几亿人的就业问题,互联网交易,提供了不少的就业岗位,也成就了不少人想做生意却没有足够资金的问题,从这方面来说,国家应该鼓励和感谢它的存在,所以不应该纳税!
②互联网交易,应该分企业型和个人型,一般来讲,企业自己做的大型网站做宣传和在线销售,利润相当;个体网上销售,是在诸如:淘宝、拍拍等网站,在这样的网站销售的商品价格比的是相当的厉害,所以利润微薄。从这样角度来讲,企业型的“网易”利润大且有市场定价权,较为独立,应该纳税;个体型的“网易”利润较低,没有定价权,依托一些交易网为平台,一般都需要花钱订购一些服务之类的,而收取这些服务费的交易平台,他们会向国家纳税,所以,像这样的个体型网上交易不应该纳税!
一般企业应该纳税,如果你是个体户,就不用纳税
应该的,都要进账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