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骑电动车把别人撞了,然后走了,有没有责任!

2024-12-23 05: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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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责任,电动车肇事逃逸的处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1、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4、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5、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6、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7、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8、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9、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0、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回答2:

不论是当时谁的责任,你朋友这一跑,就是他的全部责任了。在交通肇事是只要是逃逸的,就负全部责任。如果当时他不跑,他可以只占很少的责任,但一跑,责任性质就变了。 如果要减轻责任,只能是找到那个骑车人,向他赔礼道歉,看他是否受伤,帮他治疗,如果没有受伤,那么给他一定补偿,和他私了此事。如果他已经报警,那么就只有到交警那里去自首了。

回答3:

机动车是逃逸全责!非机动车没有明确规定,看你朋友的时速了,如果骑自行车的在你朋友前面拐弯,是追尾撞击的话,负主要责任,相对慢速来说,属次要责任!下次要注意点了

回答4:

  朋友骑电动车把别人撞了,然后走了,肯定有责任。
  1、根据交通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未造成重大后果的,可处200-2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15天以下拘留;造成一人重伤以上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情节可处拘役至无期徒刑,吊销驾照终身。
  3、对被撞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失负责赔偿。

回答5:

你朋友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按照道交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你朋友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你朋友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他的责任。但是,由于他当场逃逸,现场都没有了,现在再要去找一些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证据,恐怕很难找了。因此,自己的错误选择,为自己加重了事故责任。买个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