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要和我离婚,现有一女,8个月,女方要求要女儿,还要我给抚养费我当给多少

2024-11-24 05:31:24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一切按法律程序来,可以找律师。如果你爱女儿,可以给多一点。

回答2:

按实际情况、法律条件支付、

回答3: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首先双方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由法院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当事人支付能力等因素判决。

回答4: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回答5:

是男人,就应该把房子先给她们母女,把自己工资的一多半也给她们!
但为什么要离婚啊?多么幸福的家庭!
如果因为感情不和,你就先让着她,这个时候,女人是愿意闹的。
如果是因为金钱,看看还有没有其他途径解决的办法。
能不离是最好的,大人都别太自私了,别害了孩子。

回答6:

一般不超过你月收入的30%,且能保证你的基本生活需要。如果你很有钱,不妨都给些,毕竟是自己的女儿。当然,如果不离婚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