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向保险理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车辆事故一年多了保险公司不能报
车险报销流程一:车辆出险报案后,保险公司根据案件情况确定现场查勘或直接将车开到置信维修店。车辆损失情况必须经过车主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定损拍照,定损单须三方共同确认,并且在维修工单上详细记录车辆到店时的情况,车主签字后进行维修。
车险报销流程二:车辆维修的流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车辆维修完毕回店交接后,详细记录车辆预计移动公里数及实际移动公里数。
车险报销流程三:车辆定损理赔手续完结后,所有连锁店都会单独进行备档,以便车主查询定损金额、部位是否与车辆实际损失相符。
车险报销流程四:定损维修的车辆享受原配品质标准,并保证经中银保险核损同意的案件无差价。
可以主张赔偿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可以,保险理赔的过期时间是两年,未超过两年都可以理赔。
当然,若有特殊的案件,例如重大的,或者有上法院的案件,超过两年也是可以理赔的。
事故证明、理赔资料齐,不影响定损的话,当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