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江西省2011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81元
2、 农民人均纯收入5789元
3、 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9740元(2010年标准)
4、 农民年生活消费支出3532.66元(2010年标准)
5、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58元/月(2010年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公式: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均日消费×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这是我在百度搜索时在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bjshigu的2011年江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还有不同级别的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楼主可以去他们中心网详细的查看,还有各项赔偿项目索赔技巧和注意事项,不明白了他们中心网有专业律师免费在线解答,希望可以帮你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