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可以扣除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2025-01-04 02: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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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这个问题描述的不太清楚。
这么给您解释吧。
对企业来说,企业向个人借款,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对个人来水,个人借款给企业收取的利息收入,应按照利息收入的全额计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具体税目是营业税---金融保险业---资金占用费(营业税税率为5%);并按照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不过,在计算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
希望对您的疑问有帮助。

回答2:

一码归一码,完全两码事,怎么可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