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告已经收到传票,法院给被告打电话,被告不接,法院会怎么样

2024-10-30 21: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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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被告拒绝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审判,如果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既然被告已经收到传票,那就是说法院已经送达。被告不接电话,不会影响法院按照传票日期进行工作的。

回答3:

已经收到传票,不接电话也不影响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详细情况可电话咨询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回答4:

法院可以按传票日期继续主持庭审,并可以缺席判决。

回答5:

法院可以拘传被告或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