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的范围问题

2024-12-05 17: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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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有代为继承权的晚辈直系血亲"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
1、只有出现在法定继承中,就是没有遗嘱的继承中;
2、是在被继承人死后遗产没有分配前,继承人死亡;
3、死亡的继承人有晚辈直系血亲,并且没有丧失继承权,否则死亡的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就会被其他继承人平分。

二、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人必须是在所有法定继承人中指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任意一个或多个,(当然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这也是个人意思自治的体现,从法定继承人中可以看出爷爷是不能指定孙子为继承人。

三、如果爷爷要把遗产给予其孙子,可用遗赠的形式完成其夙愿,因为遗赠是只能够对法定继承人、国家、集体外自然人进行,并且受遗赠人没有先于遗赠人死亡和明确表示接受。

回答2:

可以,被继承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合法的财产指定继承人。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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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你爷爷可以立遗嘱将孙子一人作为遗嘱继承人,也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以及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

回答5:

“子女及其有代位继承权的晚辈直系血亲。” 这个是在没有遗嘱的时候是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在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的时候 ,由孙子女代位继承本应由其子女继承的遗产。
如果儿子健在,就不存在代位继承 。
爷爷可以直接立遗嘱将遗产给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