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后,第二年不知道如何续贷。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续贷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点击进入,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系统;
2.选择贷款申请,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增加按钮;
3.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填写申请信息,然后点击提交。
4.点击下面的出口申请表,打印两份;
5.携带申请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一年度借款合同到当地资助中心。
注意事项:
1.有的地方办理贷款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建议联系当地助学金中心,确定学校是否需要开具证明。
2.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都不需要到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展期,只有一方可以去。
这个,你可以上网看看国家开发银行的办理流程。一般要求有贫困证明,有监护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和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以及复印件。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