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未提到的财产然后处理

2024-11-12 22: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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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回答2:

协议离婚之后,所有的补充协议民政局不预认可。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只能属个人行为。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回答3:

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4:

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就上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回答5:

可以另行协商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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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