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韵》上平、下平相加,一共三十韵部。每一个韵部下的所有字在古音中声调相同、韵母相同,可以在格律诗中作为同一首诗的韵脚使用。
所谓“限韵”,指的是一首格律诗限定用某一个韵部或某一个韵部中的某几个字做韵脚进行创作,古时科考常有此类规定。至于填词“限韵”,我还没有听说过,一是词的正统地位不比格律诗;二是词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一直没有一部韵书,无法“限韵”,直到清代嘉庆年间戈载编辑了《词林正韵》,才有了一定的规范。不过词的“次韵”自古有之,如辛弃疾和陈亮互相唱酬的六首《贺新郎》,如叶梦得、辛弃疾、文天祥、邓剡、张炎、蔡松年、赵秉文、萨都刺、李孝光、周用等多人次苏轼韵所作的《念奴娇》等。
中华诗词》,在二○○六年第三期,刊登赵京战的文章《宽韵说略》。文章说,有很大的一部分作者在诗词创作中,突破了《平水韵》的限制,基本上按照比《词林正韵》还宽的韵部作诗和填词。……《中华诗词》在审诗、选诗、诗词评奖等项活动中,也基本上按照比《词林正韵》还稍宽的韵部来掌握的······文章说,古人除了科举考试中严格遵守《平水韵》,不敢越雷池一步外,诗词创作中大量“以词韵入诗”,拓宽韵部的现象。
《宽韵》列举了《平水韵》在韵部划分的不合理:一是科举考试强行划分韵部。“如‘一东’和‘二冬’,古人也认为没有任何差别,却硬划分为两个韵部”(引自《宽韵》);这样的现象,可能存在于唐代或更前的时期古代汉语蕴含了很多的地方语素,比如,在一些地方‘东’的发音是“dong”,‘冬’的发音是“dang”,的确是两个韵部,但是那仅的个别地方的方言,没有代表性。二是古代没有注音系统,用“反切”、“读如”注音,划分混淆。三是诗词不同韵,……看不出它在诗词发展史上起过什么积极的作用。文章说,古人今人在创作时大量的““以词韵入诗”,现在我们正式统一诗韵词韵,应该是有必要和有可能性。《宽韵》“只是沿着《词林正韵》的路子,继续对《平水韵》韵部划分的不合理性进行调整”(引自《宽韵》)。
文章说,诗词通用的《宽韵》,仍然是旧韵。“在使用新韵和旧韵的问题上,我们的方针是‘双轨并行’。在使用旧韵的《宽韵》和《平水韵》《词林正韵》的问题上,也应该‘双轨并行’的。……《中华诗词》明确宣布,今后在审诗、选诗、诗词评奖等项活动中,在使用旧声韵时便按照《宽韵》和《平水韵》、《词林正韵》‘双轨并行’的原则来把握。”《宽韵》又一次把镣铐脱掉了,我们可以更自由地跳舞。
附:赵京战的《宽韵说略》中的《〈宽韵〉与〈平水韵〉、〈词林正韵〉韵部对应表》(表中所举韵部,均以该部的平声为例——原作者按):
《宽韵》 《平水韵》 《词林正韵》
(诗词通用) (诗用) (词用)
第一 部|(一)东冬 一东二冬 第一部东冬
东庚通押|(二)庚青 八庚九青十蒸 第十一部庚青
第二 部 江阳 三江七阳 第二部江阳
第三 部 支微 四支五微八齐十灰(半) 第三部支微
第四 部 鱼虞 六鱼七虞 第四部鱼虞
第五 部 佳灰 九佳(半)十灰(半) 第五部佳灰
第六 部| 真文 十一真十二文十三元(半) 第六部真文
| 十二侵 第十三部侵独用
第七 部| 寒删 十三元(半)十四寒十五删 第七部寒删
| 一先十三覃十四盐十五咸 第十四部覃盐
第八 部 萧肴 二萧三肴四豪 第八部萧肴
第九 部 歌波 五歌 第九部歌独用
第十 部 佳麻 九佳(半)六麻 第十部佳麻
第十一部 尤求 十一尤 第十二部尤独用
第十二部|(一)屋沃 一屋二沃 第十五部屋沃
|(二)觉药 三觉四药 第十六部觉药
入声通押|(三)质陌 四质十一陌十二锡十三职十四辑 第十七部质陌
|(四)物月 五物六月七曷黠九屑十六叶 第十八部物月
|(五)合恰 十五合十七恰 第十九部合恰
(诗词通用的《宽韵》,共十二部,部里面的韵,都可以在一首格律诗里面押韵;细致一点的人,也可以在十二部里面,找到十七韵,在该韵里面押韵,也是完全可以的,山头老生注。原作者注:具体字表不再列入,读者可自行与《平水韵》、《词林正韵》对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