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既然已经签订,就只能严格按照合同办事,想提前解除合同的可能性不大。出于公平和诚实信用的角度考虑,即便到了法院,你提前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也肯定不会得到支持。
给你出几个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主意:
1、看对方有无破坏房屋的行为,例如野蛮装修,私自改造等行为,如有,可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腾房,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对所租房屋要爱护,有破坏房屋的行为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2、欠租行为,法律规定,承租人欠租超过三个月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3、相邻关系处理的不好,例如承租人经常给周围居住的人制造麻烦,噪音等等,也可以起诉其腾房(不一定会被支持,但是这条路可以一试)。
4、承租人在所租赁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如果上述四条,他一条也够不上,那你还是耐心的等待合同到期再说吧。
你想违约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唯一的办法就是诱使对方先违约,以对方违约来解除租赁合同。
比如:故意两、三个月不催要租金,突然人间蒸发,然后,过两个月以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交付租金,解除租赁合同。
我估计租赁人多数不会主动缴纳租金,你可以诱使对方先违约,或故意不去取租金,然后说对方拒绝缴纳租金,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根据日常生活经验自由心证,要求租赁人证明自己确实想交付租金,只要你不要给对方证据,对方是无法举证的(防止被对方录音),这时法院会认为是租赁人违约,而解除该租赁合同。
看看合同上的违约金是多少,如果你觉得值得话可以违约,付给他违约金,然后收回房子。
当然你作为房主也可以从各个方面为难为难他!
把合同吃掉不就OK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