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行为,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但是,并非不包括这些条款合同就无效,除数额外,其他条款都可以再补充约定。
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借款合同不是合同法里规定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的合同。除非是银行商业借贷。民间借贷只要写清楚谁于几年几月几日借谁人民币多少钱(除了阿拉伯数字还最好附上中文大写,例如1000元(壹仟元)这样),还款日期是多久,最后落款,日期就ok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