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不允许收劳动者的押金;
2、如果收取,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责令用人单位退还,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法院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你好,目前你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或劳动监察条例规定,你单位没有权利不给你退抵押金,按照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
按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不需要提前打招呼。
最后你唯一的办法,就是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让他们帮你解决问题。最后祝你早日拿到钱。
原始神将
提笔 11.7.16
收厂收押金已经违法了,建议先找公司管理商量,如果不行再找劳动监管部门申诉解决,可打12333咨询,现在很多工业区都有劳动监察服务站的,记得前两年我在工厂当车间主管,有员工想辞工,当时车间很忙,当时想留他做一段时间,可能说话的方式不对,他就认为不给他辞工,下午行政部就打电话找我了,说我不给员工辞工,员工投广诉到劳动部门,都汽人来工厂调查了。现在是法制社会,要会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禁止企业向求职者要钱,你非要去以身试法,那就等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