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2月进入公司至今,但是公司从今年也就是2011年3月份才给我购买社保,请问这样合法吗?

2024-12-20 18:09:2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的公司的做法明显是违法的,2008年1月1日后,《劳动法》有明文规定用工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保。公司没有和职工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作开始1个月以后1年以内的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建议你们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如果涉及的人数较多,金额较大,可以聘请律师代理。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该在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如果你需要维权,可以在收集证据后,与公司协商赔偿,否则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请劳动监察处理。
纵横法律网 张华东律师

回答3: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给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并要求补交社保。
纵横法律网 丁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