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的话一个半月就可以离婚,如果一审判决不予离婚,你可以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这样一定能离婚。在我看来,女方不离婚的真正原因无非两个,一是她确实爱你,二是你给她的经济补偿达不到她的要求。你自己看着办吧!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在三个月左右可判决离婚,如证据不足,时间可能在9个月左右。
西元前三十年,大家抢著作妓女。
西元前三十年,奥古斯都时代的罗马。
事情是这样子的。
奥古斯都大帝时代的罗马帝国,
发展婚外情的女人和男人都太多了,
多到奥古斯都大帝也不好意思。
奥古斯都大帝就订了很多法令
来对付有外遇的已婚男女。
当中有一条法令说——
已婚男人,「只有和登记为妓女的女人」发生关系,才不会被罚。
於是,很多家庭主妇、还有很多贵妇,就都抢著去登记作妓女啦 。
唔……
只要女方把自己登记为妓女,男方就不算是有外遇,就不会被法律处罚。
男方是有过错的一方,在经济上多补偿女方吧。对女方来说,不离也没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