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产生时间不同
行政处罚告知书发生在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是行政主体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告知。
而行政处罚通知书是行政主体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并履行告知等法定程序后作出的终局性决定。
二是效力不同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具有最终效力和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而行政处罚通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属于过程性行为,没有法律强制力。
三是救济途径不同
行政相对人对处罚通知的内容不服,可以拒签并行使陈述申辩权,要求行政主体进行复核。
而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行政相对人只能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微市南(青岛市市南区委员会宣传部)-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违法行政告知书则是在当事人违反相关法律后,行政机关通知其停止违法行为及行政机关即将或已经采取的行政措施的文件。违法行为通知书可能会包括行政处罚的事先通知,但它包括的内容范围更广,如要求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恢复原状等等或者通知当事人已经采取的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