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是美学基本范畴之一,是与喜剧美相对的特殊表现形态。它是指现实生活或艺术反映中那些作为实践主体的肯定性社会力量,在具有必然性的社会矛盾冲突中,遭到不应有、但又不可避免的苦难或毁灭,从而引发悲痛、同情和奋发感受的一种审美形态及其特性。 悲剧从两个方面揭示矛盾冲突:一方面正面的事物在毁灭中显示其价值,在暂时失败中预示着未来的胜利;另一方面反面事物在其暂时胜利中暴露了它的虚弱和必然灭亡。
美学中,审美形态的特征具有生成性、贯通性、兼容性和二重性。悲剧的特征,首先通过对人生存在的否定性体验,从而展现对人生存在的价值的肯定。其次、悲剧的审美冲突体现的是人与自然、社会及自身的冲突和超越。最后、悲剧的情感体验是一种人生实践存在的深层体验。
悲剧是崇高的集中形态,是一种崇高美。悲剧是崇高特征,是通过社会上新旧力量的矛盾冲突,显示力量与旧势力的抗争。他经常表现为在一定的时期内,还具有强大的实际力量的旧势力对新生力量暂时的压倒,表现为带有一定历史发展必然性的失败和挫折,表现为正义的毁灭,英雄的牺牲,严重的灾难、困苦……等等,在严重的实践斗争中显示出先进人物的巨大精神力量和伟大人格。悲剧中所体现的崇高,经常以其庄严的内容和粗犷的形式震撼人心,引起人们的崇敬和自豪。它是对社会力量的实践斗争的积极肯定。它与悲观、悲惨、消沉等完全是不同的。
悲剧是戏剧的主要体裁之一。它渊源于古希腊,由酒神节祭祷仪式中的酒神颂歌演变而来。在悲剧中,主人公不可避免地遭受挫折,受尽磨难,甚至失败丧命,但他们合理的意愿、动机、理想、激情预示着胜利、成功的到来。
在戏剧史上,根据悲剧所涉及生活范围的不同,一般分为四种类型。其一为英雄悲剧。它往往表现政治斗争、阶级斗争、民族斗争中的重大题材。直接表现各派政治力量、不同阶级之间的正面冲突。其二为家庭悲剧。表现家庭之间、家庭内部各种复杂的伦理关系及不同的人生价值观念、道德法则酿成的激烈的矛盾冲突及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其三为表现“小人物”平凡命运的悲剧。与“小人物”相对立的是来自社会各个角落的有形与无形的巨网。最后一种其表现的矛盾冲突贯串整个人类社会生活,展现着人类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艰难历程。
著名的悲剧有许多,如《俄狄浦斯王》、《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罗密欧与朱丽叶》、《安娜·克里斯蒂》、《浮士德》、《哈姆雷特》、《雷雨》、《椅子》等等。
著名的悲剧作家无计其数,如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莎士比亚、斯特林堡等等。
总之,悲剧最能表现矛盾斗争的内在生命运动,从有限的个人窥见那无限的光辉的宇宙苍穹,以个人渺小之力体现出人类的无坚不摧的伟大。
戏剧的一种。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语言,具有各种悦耳之音,分别在剧的各部分使用;摹仿方式是借人物的动作来表达,而不是采用叙述法;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这是亚里士多德的定义),简单来说,悲剧主人公经历的一系列偶然发生的事件,却存在必然的联系,这必然的联系导致的结果是毁灭,主人公无力改变,这是命运的强制力量。就在这样的过程中,悲剧给人以震撼的力量。《窦娥冤》、《赵氏孤儿》不过是“冤”剧,通常是主人公有原因(并非命运使然)的遭遇不幸,经历一番起落,含冤,上诉等等,取得一个圆满的结局,那《梁祝》是不是例外呢?否,它结尾是以化蝶的形式,仍然是一种幻想的完整。这只是让我们产生了道德上的满足,而没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关于悲剧的详细研究,参见“悲”从何来?——就悲剧之“悲”对中、西文学人文趣向的一个比较。
楼上的好厉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