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计件制的工资体系需要统筹分配,同时结合个人表现,激励先进。
有两个步骤:
第一,首先计算出一个标准,即平均值。在集体计件中,有人做的快,自然也有人做的比较慢,因此会造成有人多,有人少,所以需要一个平均值做标准。在标准以上的个人,属于先进,在标准以下的个人,拿到的工资应该相对较少,才能突然公允。
小时平均工资=集体计件工资/总工作时间
没有考勤的情况下 : 个人平均工资=集体计件工资/计件人数
第二, 设定一个评判标准,可以量化个人的表现。比如,业绩指标,能力指标,以及工作态度指标。
业绩指标可以用个人产量高低,工作复杂程度,良品率等做标准。
个人工资=小时平均工资*个人出勤时间*绩效系数
如果计件时没有记录考勤时间,则可以换为
个人工资=平均工资*绩效系数
举例说明
5个组员,员工A为组长 集体计件总价为1W元。
1)需要记录考勤的, 总体出勤时间(含加班)为1000 小时。A 出勤200小时,绩效系数为1,由于是组长,工艺难度较高,加分为0.2
其工资结构为 小时平均工资x 总出勤时间 X 绩效系数 10元 x 200 X 1.2=2400 元 2)不需要记录考勤的,其工资结构为
个人平均工资 X 绩效系数 10000/5 x 1.2 =2400 元 。
其实你这问题有很多解决方法,你可以提出方按让你们的负责人做决定。 按保底工资算的话A每天平均将近100元,B每天正好100元。 而A比B多出勤两天,可以把多余的100补给A,这样可以增加员工的上班积极性。要么按比列给他两分配,不过这样比较不公平
既然是保底,就与出勤天数没关系了,这样说你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