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撤诉 过半年后再起诉 会判决离婚吗?

2024-10-30 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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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再过一年后起诉法院会不会判离不一定,但能提高判离率。再次起诉离婚,是否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正常情况下,起诉离婚后是这样的:原告提交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到法院申请立案登记后,法院排期开庭,等待法庭的开庭通知。而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也会依法送达传票给被告,被告在收到传票后,按照指定的日期前来开庭。实际上,被告不到庭的原因大概可分为两个:一是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二是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法院的处理方法一般是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如果还不能查明下落,则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此时法院会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一是由于某种原因正当理由,被告无法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则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回答2:

司法实践中,假如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半年之后你又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但现在你是自己撤诉了,所以,法院未必肯定判决离婚。
至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很抽象,无法量化,但实际中一般考虑:分居2年以上;一方有外遇;男方强奸罪;遗弃虐待;等等。你可以从这几方面搜集证据。
半年没联系,是不是女方(不知你是不是女方)回娘家居住?还是租房居住?可以找居委会、邻居、房东等人证明。假如是租房,还有租房合同。

回答3:

你说的这种情况不一定判决离婚,因为你第一次是撤诉处理。并非判决不离。
你的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共同财产证明、夫妻感情不合的证明。

回答4:

看情况,还得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你撤诉后再过半年起诉跟第一次起诉是一样的效果。

回答5:

因为感情破裂是很抽象的问题,只有找证人证明夫妻二人感情不和。而且你不应该撤诉,因为离婚案件一审判决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只有等到半年后再次提起诉讼才有可能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