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将满9年,公司通知我说要我考虑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我该得到多少赔偿

2024-12-29 05: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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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应该和你的单位签过2次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有权利要求你的单位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法条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见如果你的单位以你工作能力不佳不愿意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他们需要举出证据。我估计你单位就是为了躲避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才不和你续约的。如果他们不和你签,你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渠道来解决。但是这些你一个人弄起来太过复杂了,建议你找当地律师来帮你。其实我看你的情况估计你和单位连续3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你在第二次合同签订时提出就好了。不过现在也不晚。但是就算你通过司法途径逼迫单位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留在那里工作也不会很愉快的。我的建议是你可以去提出,他不愿意你就去仲裁。然后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和资方谈,这样他们有压力,或许可以争取对你最有利的补偿。然后你拿上补偿,去换个工作。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你。
  广东人民时代律师事务所

回答2:

08年以前,合同期满终止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你可以主张08年以后的这三年经济补偿。

回答3: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的应给你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纵横法律网 丁胜律师

回答4:

你有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所有报酬总和的平均数。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拿到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5:

你不要主动辞职,如果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开除你,将得到18个月工资的赔偿。如果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你将得到9个月工资的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定合同,是属于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