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产如是婚后购买,尽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丈夫名字,但夫妇各拥有一半产权。妻子去世,有遗嘱依遗嘱,无遗嘱需走继承程序,妻子名下的一半房屋产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妻子的父母、丈夫及三个子女共同继承均分。假设当时妻子的父母均不在世(未介绍),这样算下来,对于整个房产,丈夫拥有八分之五,三个子女各拥有八分之一。夫去世时留下遗嘱房给大儿,应该是丈夫有权对自己名下原有份额做决定,无权处置子女拥有房产份额。也就是说丈夫有权立遗嘱对其拥有的该房产八分之五的份额指定给大儿,这样算下来,大儿按照父亲遗嘱接受其八分之五,加上自己原拥有的八分之一,总计拥有该房产的八分之六,其他的两个兄弟姐妹各拥有八分之一。不过这只是理论计算,要想确定下来,需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再持公证书和相关证件到房管局房产交易大厅办理相应房产证更名手续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如果房产证是夫在办理婚姻登记之前办理的,那房产就是夫的个人财产,夫去世的时候既然有遗嘱,就按遗嘱执行,也就是说,房子100%的产权是大儿的。其他任何人都无权要求分割!
二、如果房产证是夫在办理婚姻登记之后办理的,那房产就是夫和妻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夫和妻各占50%的产权,尽管夫去世的时候留有遗嘱,但夫无权分配妻的财产,也就是说,夫去世后,大儿只能获得属于夫的那50%的房屋产权。妻去世的时候,由于妻未立有遗嘱,那妻所拥有的50%的房屋产权就有妻的第一继承人平均分割继承,第一继承人为:妻的父母、妻的三个子女(如父母已去世,那就由三个孩子平均分割)
是挺复杂的,都没太明白你的情况,不过我给你慢慢分析下
1、房子是谁的这个问题上,婚前的那部分房款算是你老公自己的,但是婚后即使是你老公自己还的款,但是因为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婚后贷款的偿还算是你们俩共同的行为,你享有那部分的房屋权利
2、关于房产证,房产不能简单地以房产证上名字的有无作为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若是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那么则属于个人财产。
3、卖房的问题,若是双方都活着并且都同意这个房子是可以卖的 ,不过你要先把银行的钱还了,拿回你押在银行的“他项权利证明”。有了这个证交易中心才可以给你过户。若是现在自己没有能力还款,那么就和买家及银行协商,这个是有可操作性的。
若是一方死亡那么另一方是不可以自己做主卖掉房子,因为房子有一半是属于另一半,另一半的子女及继承人有权继承房屋,所以不能单独做主卖房
4、继承,若是你老公先离去了,那么他的那部分遗产就应该有他的继承人来继承,我国规定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那么你老公的一儿一女都是他的孩子,即使是和前妻离婚归前妻的孩子也依然是他的孩子,所以3个孩子,你,和他的父母都是有继承权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第3条中,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自己做主卖房的原因
希望可以帮到你
我没看懂,到底是夫去世了还是妻去世了,按我的理解,你应该是三个子女其中之一。或是第三个人,暂时按两代人来说这个问题:
问题是谁留下的遗嘱?是父亲还是母亲
楼上说的对,就算房产证是父亲的,但房子的购房时间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很重要,这个对房子的所有权有很重要的说明,如果是婚前购房,这个房子就是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父亲去世,这个房子除了子女还应该有爷爷奶奶的遗产分配。如果是婚后的,遗嘱留下来的时候就要考虑夫妻中另一个人的50%分配,我说我没看懂的,就是,是母亲一个人去世了,留下遗嘱,还是父亲在母亲去世后也去世了,再留下遗嘱。
总之,这个情况是复杂的,不是考试题吧?!!
这里关键点有三处,一是房子购房时间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二是妻子过世后丈夫是否也过世了,三是遗嘱是谁留下的,是妻子还是丈夫。。。。
您说清楚了,再解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