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苏宁和国美的关系吧,一般在同一个城市,两个公司的人是不互跳的,这个没什么道理,就是国美拒绝你的托词。
再从专业的角度说吧!《保密协议》是在你入职或辞职的时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个承诺书,有的是在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包括竞业禁止,如你所说的3年不能从事相关行业,如你是经理级或高管,这个要求更是必须的。
最后,有个问题你误解了,按协议你不能从事相关行业,但如果有公司接收你,你还是可能从事此行业。不过根据你签订的《保密协议》你在同行公司不能泄露原单位的秘密,不然要负法律责任的。
那是竞业禁止条款,你应该要遵守的,但是你可以要求苏宁给你一点的补偿
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保密约定,为的是保护某些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你签了字,就应当遵守。
但企业在你离职的时候,应当向你支付保密的相关补偿。
如果你确实没有签这么一份协议。可以不去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