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一、政策性银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发起、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
二、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
三、1994年中国政府设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
中国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2008年12月改制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是由国家出资设立、国务院领导的国有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国务院领导的农业政策性银行,1994年11月挂牌成立。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我国政府目前设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
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银监会在统计口径中把国家开发银行与政策性银行并列统计。
1994年中国政府设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