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通知到检察院,是检察院要履行核实情况、告知义务。应该是检察院公诉科,而不批捕科。如果要批捕的话,检察院会通知公安机关执行而不是直接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逮捕的可能性极小,几乎不可能!执行逮捕是公安局的事情,检察院只是批准是否需要逮捕,批准了交给公安局逮人。既然检察院叫你,你必须得去,只是了解案件情况,如果你两次不去,将会直接通知公安机关将你逮捕~
可能是逮捕吧。虽然逮捕,还是建议你去,否则还是逃犯,没意思,有跑的时候不如去坐牢。经验之谈。
什么事都有可能,去了才知道。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