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符号“¥”是加在金额首位之前。如人民币100元写作“¥100”或者“RMB ¥100”。
“¥”既作为人民币的书写符号,又代表人民币的币制,还表示人民币的单位“元”。
在经济往来和会计核算中用阿拉伯数字填写金额时,在逐位填写金额的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填写金额时,在金额首位之前加一个“¥”符号,既可防止在金额前填加数字,又可表明是人民币的金额数量。
由于“¥”本身表示人民币的单位“元”,所以,凡是在金额前加了“¥ ”符号的,金额后就不需要再加“元”字。
扩展资料:
中国和日本的货币符号都是"¥ "(有2横)。
人民币RMB的读法为圆(Yuan),开头字母为Y,在中间加二横组成人民币符号。
而日元读法为円(Yen),开头也为Y。为何也要在Y中间加二横组成日元标识,则有很多说法。普遍认为是仿照美元的两竖写法,但有些日本人士认为,日本的读法"にほん"有“二本”的写法,而“二本”在日文中有“两根”的意思,所以在字母Y中加入两根横线,组成日币符号。
如何区别这两个货币单位,一般做法是,如果这两种货币要同时出现,则在我国货币符号¥前添加RMB字样,或者在日元¥前加入JPY字样,加以区别。但是一般在日本,当然是很少用我国的货币符号标注的,所以一般看到的都是日元符号,除非在一些中国商店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民币符号
¥100 是放在前面的
前面
“¥”是人民币的符号。
我国1948年12月1日开始发行妁人民币,是以“元”为单位,而“元”的汉语拼音为 YuAN。取元的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再添加两横,组成“¥”,规定为人民币的符号。
在填制凭证时,小写金额前应冠写人民币符号“¥”。“¥”是人民币基本单位“元”的汉语拼音“YUAN”的缩写,“¥”既代表了人民币币制,又代表了人民币“元”的单位。所以小写金额前填写了“¥”以后,金额数字之后就不必再写人民币单位“元”了。
例如:¥6.318.06,即为人民币陆仟叁佰壹拾捌元零陆分。
书写小写金额数字时,在人民币符号“¥”与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位,以防金额数字被人涂改。
书写人民币符号“¥”,尤其是草写“¥”时,要注意“¥”应与阿拉伯数字有明显的区别,特别应注意不要与阿拉伯数字的7或9混淆。
人民币符号“¥”只要应用于填写票证(发票、支票、存单等),在登记账簿、编制报表时,一般人不能使用“¥”符号。因为在账簿或报表上使用“¥”符号,反而会增加错误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