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改房继承纠纷问题

2024-12-02 07: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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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改房的继承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办理继承程序,房主死后其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一人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
  关于房改房有关的政策法律问题:
  1、我国自二十世纪80年代初进行了住房制度的改革,其中公有住房制度改革是重中之重。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城镇职工按政策规定的优惠价格购买的公有住房被简称为“房改房”,包括国家所有的住房和集体所有的住房,主要是国有公房。
  2、按照政策规定,符合购房条件的城镇职工也只有一次以家庭为单位购买房改房的机会。因为带有福利性质,双职工家庭只能享受一套房改房,另一套只能按市场价购买或退回单位。
  3、退回单位的房改房不属于房屋买卖,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由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求撤销原产权登记,收回房产证。
  4、房改房在当初改革过程中分为几次购买产权,开始只有部分产权,后来补交房款购买了全部产权。拥有了完全产权,房主才能自主处置。
  5、部分产权的房改房单位有权管理。《教育部机关住房管理办法》第2条“房屋产权管理”第5款规定:凡本人人事关系脱离部机关(包括自行联系调离、辞职、辞退、开除、自费出国留学、公费留学超过规定时间不归)的职工,如果现住房已按房改房价格购买的,部龄不满15年(含15年)的,应退回已购住房或补交房款,并规定了补交房款的计算方法。该办法已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机构备案,并被确认为有效。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回答2:

整个房产并不全是李某的遗产。承租公房后买断产权后涉及的纠纷叫复杂,建议面谈。
纵横法律网 韩进华律师

回答3:

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由李某购买,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李某去世后,未留有遗嘱情况下,其财产依法由其继承人共同继承。因此王甲、王乙兄弟共同继i承房屋。
该房屋本身并没有王甲一家的份额,因此王甲一家要求先取出他们份额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