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予执行的理由:①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②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③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④认定的事实主要依据不足⑤适用的法律确有错误⑥仲裁员在仲裁改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中国涉外裁决不予执行的理由①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②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③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④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